摘要:4月13日環保部網站消息,日前,環保部決定對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和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
4月13日環保部網站消息,日前,環保部決定對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和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我們注意到,這兩起掛牌督辦的原因均與中國石化有關,其中一起更是直指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
水源地內現油輪碼頭
據介紹,安徽省蕪湖市二水廠取水口設在長江干流,日取水量約25萬噸,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為取水口上游500米,下游200米,陸域延伸200米。而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安徽蕪湖石油分公司在長江沿岸建設油輪碼頭一處,用于成品油裝卸作業,該碼頭在安徽省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位于取水口上游約200米處。
環保部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聯合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對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地進行檢查時發現此情況,經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多次督促,截至目前,蕪湖市人民政府未完成有關環境違法問題整改工作。
環保部決定對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違法問題掛牌督辦,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蕪湖市二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歷史遺留的違法建設項目,并做好后續工作,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限制帶內有人居住
根據環保部部《關于上海市杭州灣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意見的復函》,“距離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產區邊界外1公里范圍內應設為限制帶,逐步搬遷已有居民”。
此前,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聯合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對上海石化進行檢查時發現,上海石化危化品倉庫邊界外1公里限制帶內有部分居民住房。同時,上海石化未編制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經研究,環保部決定對上海石化環境問題掛牌督辦。環保部要求,2017年4月底前就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產區邊界外1公里限制帶內居民搬遷問題建立協調機制,完成搬遷工作。2016年9月底前就預防和處置上海石化環境安全隱患,建立落實跨區域環境應急機制;上海石化編制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環保部要求相關單位,按照督辦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環境違法問題查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